上面的人说话也是搞笑,如果是在岗位上走的,既然人走了,谁不想拿多点钱?
感觉父母辈60+以后真的随时要有心理准备啊,我最近也清醒了下,如果父母突然有点啥事,自己真的是懵逼的,看来我们这一代90后真的要自己学会长大
节哀!人死无法复生,如果是工作中就争取利益吧。
qq237513651 发表于 2025-10-20 06:37
你都问了,说明你想闹!那就准备找亲戚,拉横幅,喊喇叭!
如果是正常上班人没了算工伤是很合理合法的
69岁是退休年龄了 与用人单位之间就不是劳动关系了 只能是劳务关系 也不属于工伤了属于民事侵权责任了 协商不成就起诉吧
跟用人单位协商呗,这种单位入职前早都找律师看好合同,规避风险了。
找吧里律师
这不如去问律师。
这种都是退休的 劳务关系。 一般环卫也挺正规的,买意外险,然后还签合同的
肯定得赔钱啊
不闹肯定没钱,闹了可能有。医闹就是这样,想钱了怎么都可以闹。